商标注册期间,会由于种种问题导致商标被驳回的,而在面对商标被驳回的情况,就需要大家去进行商标驳回复审。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提起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的时候一般需要恰当的复审理由,如果理由不充分,商标驳回复审将会失败。那么商标驳回复审理由是什么呢?广诺知识产权整理了一些资料,有需要的朋友快来看看吧。
商标驳回复审理由:
(1)依据审查标准相一致的原则,各引证商标均含有近似的构成要素,且在核定使用的类似群组上都有交叉,但最终相继被核准注册,由此可见,商标中含有近似的因素并不是被驳回的决定性理由。因此,商标具备自身显著特征,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即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2)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与宣传,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广泛使用,已同申请人形成了一一对应的关系,具备了商标应有的区分性。
(3)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分,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不构成近似商标。其中,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的具体区别,可以通过详细的展开说明来进行证明,增强说服力。
(4)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的崭新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申请商标的核准注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以上就是商标驳回复审理由是什么?在进行商标驳回复审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的存在,为了确保商标驳回复审能够成功进行,所以我们建议大家在进行商标复审的时候,尽量选择正规代理机构来帮助进行驳回复审申请,从而确保商标驳回复审能够成功进行,确保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如果大家有相关需求的话,可以前来广诺知识产权进行咨询了解。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广诺官网"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广诺”并标明本网网址!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广诺)”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1439976680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