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流程
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是什么
1、入库:指企业还达不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申请进行培育,等培育成熟后才可以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2、目的:通过入库培育,一批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研究开发实力强、注重产学研合作、具有一定的成果转化能力、成长性高的优秀企业就会慢慢成长起来,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做准备。
3、出库:培育成熟,达到高企认定的条件,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了高企认定。
二、申报高企培育入库流程
1、企业申报
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入库申请申报材料。企业首先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同时,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应积极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2、地方推荐
各市、区科技和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入库企业的推荐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入库企业的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0年度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各地要加强入库申报工作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协同,优先支持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申报入库。2017-2019年已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库。
3、专家评审
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苏州大市入库企业的专家评审工作,按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评审工作说明,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并商同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查企业是否为居民企业以及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提出入省库、市库推荐企业名单。
4、公示与入库
市科技局对拟入库企业在苏州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按照省、市入库标准分别纳入省、市培育库。
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资金支持方式:
1、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入库培育企业可获得一次性培育支持,支持额度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10%确定,补助额不足 20 万的企业按 20 万元奖补,超过 200 万元的按 200 万元补助。
2、各区财政部门依据市认定指导小组每月确定的最终入库名单及应拨付培育资金金额,按照预算国库管理制度规定,原则上于次月底前及时拨付扶持培育资金。如遇企业银行账户信息有误等特殊情况,拨付资金顺延至下一期。次年2月底前,将本区上一年度培育资金拨付情况报告市财政局,市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财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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