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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已与所有亚洲国家一流知识产权事务所建立了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可以为您申请韩国,马来西亚,日本,台湾,香港,澳门,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印度,越南,卡塔尔,科威特,老挝,伊朗,约旦,以色列,沙特阿拉伯,缅甸,菲律宾,巴林,柬埔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文莱,巴基斯坦,也门,土库曼斯坦,阿曼,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的专利。 下面以日本专利申请为例介绍亚洲专利申请的流程 日本,韩国是巴黎公约和PCT条约成员国,所以中国申请人可基于本国优先权直接申请日本,韩国专利。下面以日本专利申请为利介绍亚洲国家专利申请的流程。日本专利分为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3种,日本采取先申请主义,最先提出申请的可以获得授权。另外,计算机软件可在日本获得发明专利。
日本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外观设计专利为15年;实用新型专利为10年;发明专利为20年。 日本发明专利 日本发明专利所需资料 1、 申请书,应写明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 2、 说明书包括:发明名称,附图说明,对发明的详细描述,和权利要求 (可送英文本,2个月内补日文译本)。 3、 必要时,应有附图; 4、摘要; 5、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副本及其韩文译文; 6、代理委托书。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日本发明(特许)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如果有): 1).他国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时即需主张,优先权认证本可于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补呈日本政府。 3).国内优先权于前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且前案须放弃。 在审查过程中,首先审查是否满足法律的规定,即审查是否存在驳回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是否是利用了自然法则的技术思想; 2.是否可在产业上加以利用; 3.在申请前,是否已存在该技术思想; 4.是否是该领域的技术专业人员容易发明的; 5.是否比他人先提出申请; 6.是否违反公序良俗; 7.说明书的记载符合规定。 日本实用新型专利 日本实用新型专利所需文件: 1、申请书,其中应写明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 2 、说明书包括:发明名称,附图说明,对发明的详细描述,和权利要求; 3 、必要时,应有附图; 4 、摘要; 5 、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副本及其日文译文; 6 、代理委托书。 申请时间: 1 、申请时间: 6–8 个月可以授权。 2 、日本实用新案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 他国申请案之申请日起 12 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 申请时即需主张,优先权认证本可于优先权日起 16 个月内补呈日本政府。 3 、日本实用新案专利申请审查程序:注册制,可以要求日本专利局提供实用新型评价书 日本外观设计专利 日本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1、申请书,其中应写明设计人和申请人的中英文姓名和中英文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 2、 外观设计的商品; 3、图片或者照片(6视图); 4、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副本及其日文译文; 5、代理人委托书。 申请流程: 1、审查制度: 实质审查制(授权后公开); 2、优先权制度: 1). 他国申请案之申请日起 6 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 申请时即需主张,优先权认证本可于 3 个月内补呈日本政府。 3 、申请所需时间: 12–18 个月
1、日本发明专利本如何加快审查? 可以申请的同时提加快审查。提交加快审查后,请求实审的三个月内就会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同时提加快审查的话,自申请日起大概过1年左右就能够授权。 2、日本专利无效流程? 在无效审判中,证据数量不限(中国通常限制为2个),在行使权利时,必须有技术评价书,如不能证明无过失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国行使权利时,如被要求提出技术评价书,只要非恶意则无赔偿责任)。因此在日本,实用新型权比在中国更容易被无效,更难行使权利。 3、申请日本专利/实用新型时必须指定代理人吗? (1)如果申请人在日本拥有永久地址或者住所(办公场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实体),不必指定代理人。 (2)如果申请人在日本没有永久地址以及住所(办公场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实体),则必须指定一个具有永久地址或者住所的专利代理人来作为“专利管理人”(特许法第8条)。任何程序必须由专利管理人来代理。 4、一般专利大概会有几次OA? 韩国专利申请流程中有「最初OA」与「最后OA」,但一个申请案可能包含着数个最初OA。当收到最初OA时,若申请人做了资料补正后,审查委员可以以之前找的原有技术(先前技术)驳回则会发出最后OA;若审查委员需以新的原有技术才能将此案驳回的话,则此一过程仍称之为最初OA。最后OA的目的是缩短审查处理时间。 5、在针对最初OA提出答辩后,申请人想提出claim的修改,是否可以主动提出? 在答辩期限内者可再次提出修正。 6、韩国专利申请是否禁止多项附属项? 多项附属项下的从属项不可再有多重附属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