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专利
国际专利申请| 专利导航| 专利布局| 专利无效宣告| 著录项目变更| 专利权恢复| 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检索分析报告| 发明+新型|
普通商标注册 加急商标注册 品牌设计
商标续展| 商标转让| 商标变更| 商标撤三| 商标异议| 商标答辩| 商标无效宣告|
商标宽展期| 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许可备案|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 服务行业商标注册|
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 单一国际商标申请|
欧盟商标申请|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非洲工业产权组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美术作品登记
文学作品登记| 音乐作品登记| 摄影作品登记| 广告语登记|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入库 广东省创新型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小巨人| 科技小巨人后补助|
研发费用分段补助| 市级行业技术开发中心|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市级知识产权质押贴息|
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贴息| 市级瞪羚计划| 省级科技创新券| 区县级科技计划项目|
¥3000起
Q:什么样的人具有提出复审请求的资格? A: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的,其复审请求不予受理。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如果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Q: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是什么? A:在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Q:复审决定撤销原审查部门作出的驳回决定,是否意味着专利可以直接授权? A:不是。复审决定撤销原审查部门作出的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有关的案卷返回原审查部门,由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批程序。原审查部门应当执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得以同样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与该复审决定意见相反的决定。 Q:对专利复审决定不服怎么办? A: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